可乐薯饼

平庸的人,拙劣的笔。写我喜欢的故事,不管有没有人看。

我愿意

#姚颜四起,带一点点焉然一潇不打tag了

#ooc勿上升


       现在是周五下午七点多,我夹在钢铁洪流里往家挪。

       今年是我结婚的第三年,我和姚琛咬咬牙在渝中区买了一套小房子,付了首付,每月要还房贷。小房子八十多平,二手的,是重庆的老楼,但我们都喜欢。更好的是,这里离姚琛上班的地方很近,于是他能每个工作日的早晨做好早餐,往我包里放好前一晚做的中午要吃的便当,在我出门前紧一紧我的领带,然后抱一下,交换一个吻,目送我下楼。我的爱人是世界上最温柔的人,我溺死在这片如海的温柔里,于是我们永不分离。

       有点堵车,所以我任由思绪漫天飞舞。我是个程序员。说真的,我也没想到我会干这一行。小时候我想当孙悟空,无拘无束,神通广大,所以我让整个小区的孩子叫我张颜齐天大圣。再长大一点,上高中,在社团日的时候和音乐社的rap部一见钟情,以为我会成为一名underground rapper,在眼花缭乱的灯光里低吟或者嘶吼,和舞池里扭动的男男女女一起把天花板炸掉。太酷了,就跟齐天大圣一样酷。像我这样自由而无拘无束的灵魂,我怎么会做了最被条条框框束缚、在bug死循环里苦苦挣扎的程序员?Fine,齐天大圣也斗不过生活这座五指山,把场子都炸掉的underground rapper也要吃饭。说来说去,在无数次争吵后偶然看见老爹好像短时间内白了不少的头发,终于还是以好好读大学,把rap当成业余爱好和他达成了和解。但是齐天大圣还是有那么一点小小的神通,张颜齐也不肯放弃他的rapper梦。所以在一个大学关系很好的师兄开的酒吧里,有yoroll不定时掉落的表演。

       如果一个程序员还兼职rapper是对规矩生活的一点反抗的话,那跟姚琛在一起,就是和生活争抢来的最珍贵宝物。

       想起第一次和姚琛见面的时候了。

       张颜齐在高中的社团日和舞台上的rap部一见钟情,也和舞台上姚琛一见钟情。在台下看着姚琛比了个开枪的动作,那一枪怕不是真的打在了自己的心上。

       迅速地接受了自己喜欢的是一个男生的事实,行动派张颜齐同学立刻在姚琛下台来了之后凑上去问人家的名字和班级。

       “原来是同级的啊,那你怎么参加了社团日的表演?”

       姚琛挠了挠头,好像有些不好意思似的,“我是本校初中部的,以前就是街舞社的,所以开学就被拉来一起训练准备社团展示了。”

       和在舞台上朝台下开枪的姚琛一点都不一样,舞台下的姚琛温柔又内敛,说话软软的,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可恶啊,怎么这么可爱,张颜齐,你完蛋了。

       想到这里张颜齐笑了一下。车里放着他自己写的rap,我没法停止想你。

       张颜齐是很喜欢姚琛的,可他不确定姚琛会不会喜欢他,毕竟喜欢同性的还是挺少的,要是姚琛是直的,那,那他也要想办法给他掰弯了。

       分班前张颜齐问姚琛学文学理,姚琛说他想学跳舞,算艺术生,按学校的分配得去文科班。张颜齐捏紧了手里的分班志愿表,心里想着他那2开头的政治分数和并没有好多一点的历史地理。不过姚琛下一句又说,他还是比较擅长理科,艺术生文化分要求也没有那么高,跟班主任商量了一下,同意了让他去理科班。

       他记得那时候姚琛傻乎乎地笑着跟他说,等他集训回来要给他讲题给他开小灶补习。张颜齐觉得自己被委以重任,于是当姚琛在舞蹈室里不停地跳舞的时候,他也在课桌前学到昏天暗地,连从不缺勤的社团活动也从一周两次缩减到了半个月一次出席一次。当姚琛背着书包又回到教室的时候,他已经通过了S大的艺考。张颜齐抬头看了他一眼,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他看起来瘦了很多。当时张颜齐什么都没想,就冲上去一把抱住了他,他僵硬了一下,也回抱了自己。

       张颜齐那时拼了命想要考去S大同市D大,每天学到麻木,要姚琛拖着他才会去食堂吃饭,于是他憋了一天的话就在中午和晚上两段难得的吃饭时间一股脑地倒豆子一样倒给姚琛。张颜齐天马行空地说,说现在,说未来,说做不出来的物理题,说将来想要在哪里安家。

       告白的那天也是一样,在张颜齐絮絮叨叨地说着未来的时候,冷不丁来了一句,姚琛,我的未来里想要有你,可以吗?姚琛一下愣住了,张颜齐也不说话,若无其事夹了一块食堂难得的蒜香排骨放进姚琛盘子里。张颜齐觉得沉默像五指山在他身上压了一千年那么久,终于听到姚琛说的“好”,揭下了如来佛祖的咒。

       好不容易快到小区门口了,握着的方向盘一转,车头拐了个弯,想去花店给姚琛买一束花。姚琛喜欢每周在街道拐角的那家花店买一束花,花店老板跟姚琛很熟了,有时候正好碰上有新鲜的花到了也会送一只给下班路过的姚琛。听姚琛说,花店老板叫翟潇闻。

       “老板要一束玫瑰。”左右挑了一下终于决定还是买玫瑰。

老板喜气洋洋地给我包装,嘴里还哼着好运来。忍不住问老板什么事这么开心,好像过年一样。老板笑嘻嘻的把手举起来给我看,上面有一个闪烁的钻戒,说男朋友跟他求婚了,说完又有点不好意思,说你不要介意同性恋不是精神病。

       我微笑了一下,说:“翟潇闻?我是姚琛的爱人。”

       他惊讶地张了张嘴,吸了一口气,然后又笑着说,那今天这束花算我送你们的。

       我接受了他的好意。

       开门的时候,我对姚琛说了一句,surprise,他耳朵红红地接过了花,糟了,怎么还是这么可爱。

       吃饭的时候姚琛问要不要参加花店老板的婚礼,就在下周六。我说想了想,说好。

       这场婚礼规模挺小,只有年轻人,估计是新郎各自的好友。花店老板那天穿着白色的西装,格外好看,另一位新郎官有过之而无不及。父母并没有出现,新郎官们于是手挽手走向证婚人。

       我想起和姚琛结婚的时候来了。出柜的时候我这边挺顺利的,父亲是记者见多识广,只问是否准备好了接受做出选择要承受的苦难。我想了想,说:“这个家爱我,姚琛爱我,那我就不怕任何苦难。”

       姚琛那边难多了。摊牌的时候我和他一起去的,他的母亲哭了,他父亲打了他,没打我,但和打了我也没有什么区别。我俩一起在客厅跪着,跪了一整天,心软的妇人终于叫我们站起来,我俩互相搀扶着站起来,姚琛的爸爸从书房里吼了一声滚,于是姚琛朝书房说下次再来看他,然后我俩蹒跚着走了。

       姚琛的父母到底没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但是托人送了一束花和一个蛋糕,上面写着祝姚琛和张颜齐新婚快乐。

       我听到他们在说婚礼的誓词了。

       翟潇闻(焉栩嘉)愿意焉栩嘉(翟潇闻)成为我的丈夫,从今往后,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无论富裕或贫穷、疾病还是健康都彼此相爱、珍惜、直到死亡才能将我们分开。

       我侧过头看姚琛,他眼睛红红的,我扣上他的手,对他说我愿意,他接收到了我没头没尾的信号,于是也郑重对我说,“我愿意”。

       姚琛,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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